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者:马院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505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河海校科教〔201536号)、《关于选拔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61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复试细则》,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保障相关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一、选拔工作组织

1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协调,研究生院组织管理,学院具体实施。

2、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学科考核专家组,负责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选拔、复试、推荐等工作。

3、制定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选拔办法。

二、选拨对象

2015级具有学士学位的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学术型优秀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第二批硕博连读选拔本着“总量控制,质量优先,全面考核,从严把关”的原则进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3、申请者须完成第一学期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专业排位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发表相关论文者优先推荐;

5、身心健康。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四、学院选拔考核

1、考核形式

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5名具有高级职称、且当年无直系亲属申请硕博连读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学科专家组进行面试。

2、考核内容

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主要考核对硕士期间所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所报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情况、结合硕士论文对所报专业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主要考查发表论文情况、本科和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以及未来的学习计划。

3、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642712:00

地点:江宁校区厚学楼1108会议室

4、选拔名额:1名,参加学校综合考核。

五、其他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关于选拔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执行。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426